组织和集会自由
教育自由
宗教自由
一个独立的司法制度
拥有财产的权利、以及加以买卖之的权利
在实际上,民主制度的确对某些特定的自由有所限制。对于著作权通常有著各种限制,而对于毁谤、中伤的言论也有法律限制。可能会有法律禁止**的言论、或者是试图侵蚀人权的言论、以及试图提倡或正当化恐怖主义的言论。美国在冷战期间也对**者和组织施加类似的限制。现在这些限制也用於禁止那些被认为是宣传恐怖主义或是挑起团体仇恨的行为。例子包括了近几年来的各种反恐法案、关闭真主党的卫星广播、以及禁止仇恨言论的法令。批评者认为这些限制可能会逐渐走火入魔,因为这当中缺乏公平的和司法的程序。
而替这些限制辩护的说法则认为这是为了保障民主的永续或是自由本身的必要措施。举例而言,允许那些提倡种族灭绝的人拥有自由言论会造成人们的生存和安全权力侵蚀。意见的分歧通常来自於民主究竟可以施行至何种程度、是否要包含那些**的人士在内。如果极少数的人们因为这些理由而被限制自由,一个国家仍可能被视为是自由民主制。一些人认为这与独裁政治迫害反对者并无两样,而只是数量上的差异罢了,因为只有极少数的人被影响到、而且限制并没有如此严重。一些人则主张民主制度是不同的,至少在理论上,**人士也拥有在合法程序下进行**活动的权利。在原则上,民主制度是允许**人士的,而且也允许他们透过合法程序改变国家的领导人以及政治和经济体制;但运用暴力手段来破坏民主则是被禁止的。
[编辑]先决条件
虽然这些成分并非政府制度的一部分,但一定规模的中产阶级的存在、以及广泛而兴盛的公民社会往往被视为是自由民主制的先决条件。
对于民主多数决传统并不盛行的国家而言,单独实行自由选举的制度通常不能彻底达成民主化的转型;一场在政治文化上的广泛转型以及过渡至民主政府体制的转型都是必要的。这样的例子相当多,例如在拉丁美洲国家的民主制度通常都相当短暂而不稳定,一直要到他们在文化上改变为接受多数决基础为止。
民主文化的关键成分之一是「永远的反对党」的概念。这在那些传统上政治权力是经由暴力获得的国家尤其困难达成。在本质上,这一词代表了民主制度里的每种立场都拥有一个共同的基础观念,亦即在政治上的竞争或许会有不同立场,但他们都必须容忍与他们不同的立场,并承认他们的合法性和重要性。社会的基本规则是必须鼓励在公众辩论上的容忍和礼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选举结束後失败者必须接受选举的结果,并允许权力和平的转移。失败者也不会因此而失去他们的生命和自由,并且会继续参与公众生活。人们并非对政府里的特定政策效忠,而是必须尊重国家的基本合法性以及民主程序的本身。
[编辑]世界各地的自由民主制
地图显示了自由之家组织2007年的报告内,有关每个国家自由程度的分类。
自由
部分自由
不自由
直至2006年4月的各国政府体制——
总统制共和国家,全面总统制
总统制共和国家,议会制的行政总统
总统制共和国家,半总统制
议会制共和国家
议会式君主立宪国家,君主不行使任何权力
君主立宪国家,君主行使个人权力,可能伴有弱势议会
君主**国家
一党专政国家
宪法暂停实施的国家
不符合上面所有叙述的国家
图为自由之家(FreedomHouse)组织所发布的2006年调查,有颜色的国家代表拥有民主选举的制度。注意到这些国家在正式上并非都自称为民主制度(如同上图所表示的)但仍被认为是属于民主国家。一些组织和政治学家定期提出世界各国的自由度的调查,包括了当前的情况、以及追溯至一两个世纪前的局势。当中最知名的是自由之家所作的调查[1]。
一般而言,欧盟的国家、日本、美国、加拿大、南非、澳大利亚、和纽西兰都被公认为属於自由民主制国家。
自由之家组织认为许多在正式上自称为民主制度的东欧和前苏联国家在实际上都是不民主的,通常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政府对于选举结果有庞大的影响力。之中许多国家则是处於动汤不安的状态。
[编辑]自由民主制的形式
[编辑]实际上的自由民主制
有些国家虽然在名义上并非民主制度—例如大英帝国的前殖民地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但在实际上仍被视为是自由民主制的形式,因为这些国家都是由民主选出的国会所统治的。在英国,名义上的主权是由世袭的君王所继承,但在实际上主权则归於人民,经由人民的选出的国会统治,也因此属於民主制度。
许多人则反对包括君主在内任何形式的世袭特权,并主张加以废除之。而君主主义者的回应则是这些国家的君王往往属於纯粹的仪式了,而非在政治上的形式。
[编辑]比例和多数代表制
参见:投票制度
多数制是依据地区的多数决分配议席。获得最多票的政党或候选人便能获得代表那一选区的议席。但民主的选举制度还有其他许多形式,例如比例代表制便是以一个政党所取得的全国性选票数量的比率分配议席。
两种制度的最大争议之一,是在於应该将选区划分各自计票分配议席、还是将全国的选票统一计算分配才能有效的代表人民的民意。
一些国家如德国和纽西兰则混合了这两种形式的选举制度,将立法机构的选举划分为两个类别。第一个类别的议席是依据地区性的多数决投票决定的,而其馀的议席则依据各政党在全国获得的总票数公平的划分(尽可能的作到)。这种制度又被称为混合比例代表制。
[编辑]总统和国会制度
总统制是一种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分开选出的共和国政体。而在议会制里,政府的行政部门元首则依赖於国会的直接或间接支持,通常是根基於国会的信任投票选出(而失去国会支持时则透过不信任投票罢免)。
总统制的民主制度在拉丁美洲、非洲、和前苏联相当盛行,通常是仿效美国而来。而君主立宪制(由民选的议会所统治)则在北欧国家和从其和平脱离的许多前殖民地国家盛行,例如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另外议会制度也在西班牙、日本、和其他许多小国家盛行。前大英帝国的殖民地如南非、印度、爱尔兰、和美国则依据其独立的时间而有不同的制度。议会制度也在欧盟和邻近国家相当盛行。
[编辑]自由民主制的优点和缺点
[编辑]直接民主制
一些人主张「自由民主制」并不尊重绝对的多数统治(除了选举民意代表时例外)。而多数的「自由」则被之前世代立定的宪法或惯例所限制了。除此之外,实际的政治权力被少数的民意代表所掌控,也因此他们主张「自由民主制」只不过是寡头政治的美化版本罢了。
其他人则反驳道:只有自由民主制能够保障个人的自由并避免国家沦为独裁的统治。无限制的多数决统治将会造成少数派遭受压迫。另一种看法则是被选出的领导人会比一般的选民更有能力和兴趣管理国家。第三种看法则认为若要单独对每个议题进行投票,将会花费极大的资源和努力才能使每个人都能获取资讯、参与讨论、乃至於投下选票。
一些自由民主制拥有类似直接民主制的公民投票制度。瑞士和乌拉圭都是这类例子;美国的加州和其他某些州也备有公民投票制度。许多其他国家也在其政治制度里备有层面较低的公民投票制度。
[编辑]种族和宗教冲突
由於历史上的原因,许多国家在国内的种族和文化上并非完全相同的,可能存在著强烈的种族、语言、宗教、和文化分裂。事实上,不同群体之间可能会互相抱持敌意、甚至公然对抗。而一个民主制度,由於在定义上允许群众参与决策,因此在理论上也允许群体利用民主政治程序来对付其他「敌对」的群体。在民主化过程中这些现象可能特别常见,尤其是在之前的非民主政府意图压制某些群体的情况下。这在既有的民主制度里也可能见到,例如民粹主义的反移民运动。不过,人类史上绝大多数的压迫都发生在没有选举制度的国家,例如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和纳粹德国。
伴随著苏联的垮台和其他前苏联国家的部分民主化而来的,是在南斯拉夫、高加索地区、摩尔多瓦等地的频繁战争和内战。不过,统计上的研究则显示由於**的垮台以及民主国家的增加,整体的战争数量、内部战争、种族战争、革命战争、难民和强迫迁徙者的数量都戏剧性的减低了[2]。
[编辑]官僚政治
自由意志主义和君主主义对于民主制度的一贯批评是:民主制度会怂恿人民选出的民意代表随意改变法律,尤其是推行一大堆毫无必要的新法案。这在很多方面是极其有害的,新法律可能会限制了之前属於个人自由的范畴。法律的迅速改变会造成人们不再愿意守法,这又可能造成执法机关开始滥用权力。他们主张混乱的法律可能会与简单而永存的自然法相矛盾—虽然对于自然法为何并没有一定共识。而民主制度的支持者则指出复杂的官僚制度和管制只会在独裁统治下产生,例如许多前苏联的国家。
批评者也认为自由民主制在决策效率上相当迟缓而复杂。
[编辑]短视现象
现代的自由民主制如同其定义的,会定期举行选举以改变政府。这使得许多人批评它们会造成政府的短视现象。在四至五年内政府便必须面临新的选举,而执政者和政党便必须思考要如何赢得选举。这会怂恿候选人提出能在短期内得利选民的政策(或者其他政治家),而不是那些眼光远大能带来长期利益、但较不受人民欢迎或重视的政策。不过,这些批评事先假设了替一个社会立下长期的预测是可能的,这被卡尔·波普尔批评为历史决定论。
除了一般对于政府实体的批评之外,在民主制度内的短视现象也有可能是集体的短视思考造成的。举例而言,一个以减少环境污染为目标的政策也有可能造成失业率的提升。无论如何,这些风险并不仅限於民主制度,在其他的政治制度里也有可能发生。
[编辑]公共选择理论
主条目: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choicetheory)是由一群研究选民决策行为、政治家、和政府官员的经济学家在经济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他们提出的问题之一便是,在民主制度里每一个选民的单独影响都极其有限,也因此造成他们在政治议题上的无知。这会使得特殊的利益集团得以获取补贴和政府控制的利益,但却会对社会造成伤害。不过,特殊利益集团在其他政治体制里也有可能占有同样的甚至是更多的影响力。
[编辑]财阀政治
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者主张自由民主制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一部分,亦即以阶级为根基、没有彻底民主或参与度的制度。他们主张自由民主制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只允许在金融上有权势的人们进行统治。他们认为民主在根本上是不平等的,并且会允许资本家在经济上的剥削。
在民主制度的代议政制中,参与选战的高昂花费可能代表了民主制度偏袒有钱人,产生只偏袒少数有钱人的财阀政治产生。在雅典民主里,一些公共官员职位是随机的分配给公民们,以避免财阀政治的影响。这些批评者认为现代民主只不过是统治阶层用以欺骗群众安於现状的谎言、或者是使他们忽略某些政治议题的手段。他们认为民主制度会造成候选人与有钱的支持者勾结,提供对其有利的政策方案,保持其对某些领域的共谋和垄断能永久存在。
不过,美国的经济学家StevenLevitt指出,选战中的大量资金并不能保证选举结果的胜利。他比较了一次又一次的选举中的候选人、尤其是在美国的国会选举,以及他们的竞选经费和结果。他对此总结道:
「一个获胜的候选人可以减少一半的选举经费而只失去百分之一的选票。同时,一个自认为是因经费问题而失败的候选人在替其扩展一半的经费後,也只会增加百分之一的支持票数。」
对于媒体的占有可能导致公众对选举过程的误判,因为媒体本身便是选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些批评者认为对于现状或特定议题的批评往往被媒体集团压制,以保卫其自身的利益。而民主的拥护者则认为由於宪法保护了言论自由,无论利益取向或非利益取向的团体都可以对某些议题进行辩论或宣传。他们主张民主社会里的媒体只不过是代表了公众的喜好,而且并不受到政府审查制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