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疯平时最喜欢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这都是命,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时间长了,听的久了,我开始也相信了所有发生的事,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就像有很多事情,我每天都小心翼翼地避免他发生,但是他还是发生了,这就是命,我改变不了。只能接受,接受这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的事有很多,多到这些事情控制了我的一生,多到只要遇见让我头痛的事,感觉无力解决的事情,我都会把这件事的发生,归结为命中注定。
只要命中注定,我就注定无力改变。
比如我们跟老宝子的意外相遇,我就相信这是命运早就安排好了的,是命中注定要发生的事一样。只不过这命中注定的相遇没有电影中的浪漫邂逅,只有现实中的血腥残酷,还多了江湖中常见的刀光剑影……
怎么说呢?总结一下,就是遇见老宝子是一件非常操蛋的事……
跟老宝子的相遇,让我想起了廖三的那次意外。如果廖三不去买那张六合彩,买完六合彩不去走那条平时根本不会走地小胡同,他也不会让一个小混混捅了一刀,把脾给摘除了……
一切都是命,命中注定。
就像在那个风和日丽的早上,如果不是我突然嘴馋,想起了吃酱猪头肉,如果不是买完酱猪头肉,张三疯说去弄一瓶小磨香油,这样拌肉才好吃,我们也不会遇到老宝子。
这一切就是命。命中注定,廖三的脾要摘除。命中注定,我们要跟老宝子纠缠不清……
其实那天的天气真的很好,有空山新雨后的清新,也有时在中春,阳和方起的暖意。而我在这个很有诗意的早上,想起来两件不仅很有诗意,而且还更有食欲的两样东西,酱猪头肉和白酒。
其实整件事情的经过很简单,当时我的提议得到了张三疯的热烈响应。我们一拍即合,立即动身,前往了一家在东城区去颇有威名的熟食店买酱猪头肉。
“二隆,咱弄点小磨香油啊!来点小香油往这猪头肉上一洒,在那么一拌。你说说,倍儿香!再来那么一口小酒,这就是神仙啊。”张三疯突然提议道。
虽然我很想骂张三疯,你真他妈地是个没出息的东西,一个香油拌猪头肉加白酒就神仙拉?也太没追求了,太没品味了。
但是,我还是给张三疯留住了面子,同意地他的想法,不是我不好意思骂他,只是说话的时候怕口水顺着嘴角流出来。
“唉!二隆你看那前面那傻逼。”就在我们准备好一切,准备回家开始当神仙的时候,张三疯拉住我,指着前面的一个人跟我说道。
我顺着张三疯的手看过去。怎么说呢?只能说看到一个很鹤立独行的人。装着一身还算合身的西服,只是里面光着个膀子,更重要的是脚上,脚上的装备简直是很神来之笔,脚上竟然穿着一双人字拖,还是耐克的。那个怪异的耐克标志,要多山寨有多山寨。
“操,还真傻逼。”我看到穿着如此怪异的人笑了出来。
这个膀大腰圆的家伙就在我们前面一步三晃地走着。我们在后面小声地议论着他的穿着是多么的傻逼。虽然我们的脚上也都穿着人字拖,也是耐克的,尽管只花了我们二十五块大洋。但是我们依旧很有自信,自信到即使是地摊货,就凭我们的气质,也能穿出巴黎时装周的感觉。
“前面那个就是老宝子。操,咱们兄弟出头的日子来了……”大概有五六个人,快速地从我们身边经过,其中一个还回头看了我们一眼,那个眼神明显地在告诉我们,不要多事。
张三疯也听到了刚才过去的几个人说的话,乐不可支地对我说道:“二隆,前面那傻逼要倒霉。”
就在张三疯说完,我们就看他们已经走到了老宝子的身后,其中一个人突然蹦了起来,手中的钢管狠狠地砸在了老宝子的脑后。老宝子也倒了下去,他们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把老宝子拖进了旁边的胡同里面去了。